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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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

深入贯彻落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,根据教职成厅函〔2025〕3号文件精神,我院对现有校外教学点进行了梳理和排查,并在前期调研考察的基础上,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经院务会决定:

1.保留福州市仓山区逾越教育培训学校作为我校校外教学点。

2.新增福州工商学院、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、泉州轻工职业学院、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。


公示时间: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